出租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祥泰路2号丹灶汽车客运站大楼(首层)部分物业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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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出租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祥泰路2号丹灶汽车客运站大楼(首层)部分物业

项目编号:

(略)

出租底价:

(略)

面积:

(略)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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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略)

出租用途:

其他

(略)说明:

(略)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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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略)。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略)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资产来源 出租(略) 标的所在地址 标的所在区域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租赁期限 免租期限 特色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所列示的规(略)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是否涉及优先权
(略)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967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佛(略)(首层)部分物业其他
房产(略)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831.0 平方米(略)
2个月
(略)
房地产权证
粤房地证佛字第(略)号
3704.13
其他
佛山市南海佛(略)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空置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补充(略)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报价方式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略)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略)披露内容
2024-03-2810 个工作日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看现场,联系人:(略)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略))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略),则成交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略)。交易服务(略)。 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略),充分了解标的交(略)。意向方(略),不依赖于广(略),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略)。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不允许
(略) 元。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略)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1.意向方已仔细阅(略),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略)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略),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略),以及广州(略)。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意向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以合同为准),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略)户)。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1.出租物业按现状(略)。(略)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略),并承诺出租物业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承租方自行(略),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出租方和管理方不保证承租方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2.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的对出租标的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略)方式进行处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
3.承租人负责租赁范围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承担维护保养费用。
4.出租物业权属方(略),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佛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租赁合同》。
5.承租方(略),缴纳相当于3倍的首年月租金及50%的首年月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6.承租方应根据该物业的实际使用量,以供电、供水等部门收费标准按月向租赁合同管理方缴纳所发生的电费、水费和(略)相关费用(供电、供水等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略)相关行政、事业收费一概由承租方负责。若承租方未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期缴纳上述有关费用,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7.承租方如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如无法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需将物业按原状恢复,恢复费(略)。
8.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治安(略)管理责任。遵守租赁场地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及物业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物业管理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9.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政府安排置换、企业改制等非产权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含部分无法履行)的,合同出(略),具体解决方案由三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产权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且三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0.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在该物业内增设的一切建筑物、装修物、固定附着设施及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租赁时出租方原有的及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改造新增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做出赔偿。
11.出租物业位于车站中心位置,与场内公交(略),公共通道部分的日常管理及日常维护由业主单位全权负责,承租方应无(略),严格执行公共通道部分的安全使用要求。
12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该物业或由租赁合同出租方、管理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水电使用性质均为商业,用水由丹(略),用电由丹灶客(略),用电可供给最大负荷为150千瓦时,若需增加用电负荷,必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增容相关手续及承担全部费用。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承诺书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略),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略)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略)
(2)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略)有关资料。
2、(略):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略)有关资料
详见附件《挂牌(略)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略)。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略)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略),给交(略)(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略)。
地图注:地图(略),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董小(略)
(略)、(略)
租赁场地消防,治安管理责任协议书 挂牌期间项目知(略)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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