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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略)(二期)A段实施方案 | |
申报单位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内 |
总投资(万元) | 424.5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主要为潮阳区内31个图斑生态修复,破坏地形地貌景观总面积约28.55公顷,位于西胪镇岩前村等3个村内。本次治理主要以平地复绿辅助生态修复为设计原则消除汕头市潮阳区历史遗留矿山对地形地貌影响及地质灾害为目标(31个图斑中涉及的立面与坑塘水面不在此次治理范围),视各图斑实际情况,通过表土剥离、整平、回填(略)法,基本恢复治理区内地形地貌。 |
项目统一代码 | (略)-15-(略) |
公示期限 | 202(略) |
本项目审批前的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或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