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改革局****改革局关于黄**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发〔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玛高速石空出口至卫宁交界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灌溉面积722亩。主要建设****泵站,配电室及过滤器房;**蓄水池,铺设扬水管道,**输电线路、配套各类建筑物等。其中包括各类阀井、镇墩、管道穿山洪沟建筑物、管线标志桩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黄**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黄**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协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6日(**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电子标服务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4、其他: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认证中心****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电话:****980000(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中**城新区北二环**侧
邮 编:751200
联 系 人:景文欣
电 话:0955-****55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治平路36****银行东六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崔瑶、邵兴燕
电 话:0951-****771、187****7671
传 真: /
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