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窗帘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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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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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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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门诊综合楼窗帘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门诊综合楼窗帘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6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包一

****门诊综合楼窗帘制作项目

1批

365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人指定

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或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若以汇款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形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上午10:00(**时间)

地点:****(**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8-****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0598-****100

****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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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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