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4-10,更正为:2024-04-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2 09:30:00,更正为:2024-04-23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2 09:30:00,更正为:2024-04-23 09:30:00。标书代写
更正第三章以下内容:
更正内容一:
原文:4、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保洁主管、工程维护主管、二次供水管理人员、水电工以及不低于80%的保洁人员必须为全日制用工。其余保洁人员可严格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不低于每月1970元,加班费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执行。
更正为:
4、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保洁主管、工程维护主管、二次供水管理人员、水电工以及不低于80%(算出的人数向上取整)的保洁人员必须为全日制用工。其余保洁人员可严格按照《民法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不低于每月1970元,加班费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执行。
更正二:
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岗位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更正为:
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所有岗位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更正内容三:
原文:2、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以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和对应证明材料,且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服务总人数的33%。若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
更正为:2、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以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和对应证明材料,且享受优惠、减免、补贴等政策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服务总人数的33%(人数向上取整)。若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无
名称:****
地址:**市临邛镇杏林路172号
联系方式:151****0362
名称:****
地址:**省**市**市**大道567****中心6-8楼
联系方式:028-****1144
项目联系人:张少鹏
电话:02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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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