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475-001,JG2024-1475-002]粤东城际铁路YDZH-7标三工区重要自购物资采购(第二批)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粤东城际铁路YDZH-7标三工区重要自购物资采购

(第二批)补充公告

交易中心编号:(略)

各投标人:

粤东城际铁路YDZH-7标三工区重要自购物资采购(第二批)项目已于(略)**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具体见原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5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修改内容如下: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略)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公共**交易中心系统。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如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交,纸质保函原件应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截止时间为(略)递交地点:**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公共**交易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略)


二、原(略)投标(略) 修改内容如下: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外加剂

1.资质要求: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减水剂和引气剂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略)(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铁路)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略)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略)。

5.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引气剂)近三年内(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通(略)。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2)同一投标人在(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略)。

原投标登记单位继续有效并允许在原公告的投标登记时间内修改或补充投标登记资料,同时接受新单位投标登记。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略),以本补充公告为准。除以(略),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粤东城际铁路

YDZH-7标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