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天湖路9号产业楼610室
成交金额:89985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985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园区内企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现采购****经济开发区进行保洁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暂定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罗双国、汪春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100%计取。
2.金额:40493.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琴溪路88号、**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139****9596、138****35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开发区琴溪路88号)提出投诉,联系人:罗女士(0563-****2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琴溪路88号
联系方式:139****9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财富东路36号
联系方式:138****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梅先生
电话:139****9596、13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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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