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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4年4月7日发布《**县某部三个项目招标代理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LJFDB-F3001),现需对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公告内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原因:第一次编制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编制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十四)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A”级单位;
更正为(十四)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需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含)及以上”级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需符合最近一年度****建设厅“诚信A”(含)及以上级单位。上述两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二、其他补充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