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心】泰州市江州南路(永定西路—周山河路)新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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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市**南路(永**路—周山河路)**工程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南路(永**路—周山河路)**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南路(永**路—周山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4]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南路(永**路—周山河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市**南路,北起永**路,**周山河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300m,道路红线宽40m,根据道路系统规划,****车行道宽度16米,两侧分隔带各2m,非机动车道各5.0m,两侧人行道各5.0m(含绿化带);设计速度为60 km/h;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道路跨越南官河需**桥梁或隧道。**工程费用约13152.86万元。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1001
**市**南路(永**路—周山河路)**工程设计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其他配套服务、BIM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365.29
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并扣除已付款项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同时具备[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道路工程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2)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本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6)风景园林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职称评审表上的专业为准)。

3.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9 月- 2024 年 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7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建设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标书代写

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南路308号
地址:
**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成洁
电话:
0523-****3810
电话:
0523-****3388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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