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银川片区)一标段施工澄清(略)(三)
一、项目名称:黄河宁夏段(略)(银川片区)一标段施工
二、首次公告日期:(略)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略).2.4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在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至招标控制价下浮5%(不含)范围内(略)。评标基准价作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均采用总报价(包含暂列金(略))作为评标基(略)。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略),扣1分;从0%开始每降低1%,扣0.5分;不足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
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报价均为总报价(包含暂列金等所有费用)”
现变更为:
“评标基(略):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在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至招标控制价下浮3%(不含)范围内的所有(略)。评标基准价作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当全部投(略)(含)时,以招标控制价下浮3%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均采用总报价(包含暂列金等所有费用)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25分;从0%开始每增加1%,扣1分;从0%开始每降低1%,扣0.5分;不足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
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略)(包含暂列金等所有费用)”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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