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周庄公共自行车(二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组织招标。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于2024年03月29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戴学成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智能化 |
| 夏营 | 中正建设工程****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智能化 |
| 程才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智能化 |
| 蒋怡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机电 |
| 罗诚 | **筠汇****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机电 |
2、采购内容
(1)周庄镇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由****承建和运营,该公司于2013年开始运营我镇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截止到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完好,大**便市民出行,缓解了交通压力。目前项目二期运营服务将于2024年4月到期,我单位拟向****继续采购周庄全域旅游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二期)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为2024年5月-2025年10月。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零壹拾贰元伍角整(¥:622012.50元)。
3、论证意见
(1)申请论证理由:
周庄镇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均由****建设和运营,本项目二期将于2024年4月30日结束运营服务,为保证二期公共自行车服务的连续性,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拟申请二期项目继续向****采购运营服务。理由如下:
一、若引进其他单位运营二期项目,可能造成服务配套不一致,多头管理的现象;造成设备款式不统一,移动端借车程序不统一等现象。不仅不能做到方便市民,反而会给市民带来不便,影响我镇作为“中国第一水乡”的美誉。
二、周庄公共自行车系统已实现与**全区域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通借通还,****城管局牵头,由各厂商免费提供服务,厂商之间通过软件开发方式主动互相接入,我镇对接工作由江****公司完成。若二期项目更换运营单位,则周庄镇公共自行车系统需建立一套通借通还清算系统,供两家运营清分结算。否则易导致两家运营单位账目不清相互混淆,从而影响整个公共自行车运营工作。
三、****在周庄镇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期间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在我镇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软硬件运营维护和管理经验,具备专业的维护运营队伍,并熟悉本地情况,有利于周庄镇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行连续性及稳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故必须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论证意见:
周庄公共自行车系统已实现与**全区域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通借通还,****城管局牵头,有各厂商免费提供服务,厂商之间通过软件开发方式主动互相接入。周庄镇对接工作由江****公司完成,该公司在运营服务期间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在运营过程中,该公司积累了一定的软硬件运营维护和管理经验,具有专业的维护运营队伍,并熟悉本地情况,有利于周庄镇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行连续性及稳定性。
如果二期项目更换运营单位,则周庄镇公共自行车系统需建立一套通借通还清算系统,即容易导致两家单位账目不清,相互混淆,又增加成本,影响整个公共自行车运营工作。
如果二期继续由****运营,则仓库、办公设施、调度车辆、维护人员都可以共用,有利于节约项目造价。
此项目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4)地址:**市淀山湖镇北苑路268号7号楼一楼。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即日至2024年04月12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周庄镇淀南路 | 徐鹏 | 0512-****6136 |
| **** | **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 | 占婷 | 0512-****7272 |
6、有关说明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市公共**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