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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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03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燃气安装允许专业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暂定946400.00元,按最终审定控制价燃气部分内容合计金额。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符合国家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燃气安装”经营许可。(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 级)。

(注:1.中标人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2.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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