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2024年****烟叶生产三十烷醇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的评分办法”进行了修正。
(一)删除:
| 3 |
产品质量 |
15分 |
1、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的得7.5分,每缺一年扣2.5分。 2、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重金属合格检验报告得7.5分,每缺一年扣2.5分。 |
该栏两项的检验报告可为一个也可分为两个(检验指标必须符合本次的招标要求),如一个检验报告中同时满足两项(产品质量、重金属)指标的各得2.5分,如分为两个检验报告的分别得2.5分。 |
(二)变更:
| 1 |
投标报价 |
65分 |
(一)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分65分。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65分;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算。 |
不含税价为含税价/(1+税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
调整为:
| 1 |
投标报价 |
80分 |
(一)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分80分。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80分;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算。 |
不含税价为含税价/(1+税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时间)至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时间)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延期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四、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延期至:2024年04月22日下午14点00分。标书代写
给各投人及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补遗。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