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经营权招租公告(第三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拍卖法》《仪陇县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我司拟对位于金城镇文化路56号门面 (原教工委一楼)等共计20处国有资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略),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本次公开(略)

标的号

资产区域位置

面积约(㎡)

资产起租价

竞租保证金

备注

1

金城镇文化路56号门面 (原教工委一楼)

30

3500元/年

400元


2

金城镇建设路综合市场二楼第16号门面

20

3000元/年

300元


3

金城镇建设路综合市场二楼第17号门面

20

3000元/年

300元


4

金城镇建设路综合市场二楼第20号门面

20

3000元/年

300元


5

金城镇建设路综合市场二楼第25号门面

20

3000元/年

300元


6

金城镇建(略)

20

3000元/年

300元


7

金城镇建设路综合市场二楼27号门面

20

30(略)

300元


8

金城镇西寺街81号原教仪站第十一层(第六层)

20

800元/年

100元


9

金城镇西寺街81号原教仪站第五层(负第一层)

65

3000元/年

300元


10

金城镇金粟路5号(原卫生局办公综合用房)

15

20000元/年

2000元


11

金城镇禹王街24号3-6、3-8、3-10住房(原川剧团内院)

50

2000元/年/间

200元


12

金城镇奎星街20号(原经贸局门面)

20

10000元/年

1000元


13

金城镇禹王街24号3-2、3-3、3-4、3-9、3-11、3-13(原川(略))

20

1000元/年/间

100元


14

金城镇禹王街24号4-1、4-2、4-3、4-4、4-6、4-7、4-8、4-9、4-10、(略)

20

1000元/年/间

100元


15

金城镇建设南路14号(原国土局1-1号门面)

36.2

15000元/年

2000元


16

金城镇文化路科技局162号门面及后面住房(原骏香面馆)

40

5000元/年

500元


17

金城镇建(略)(原国土局1-2号门面)

36.2

15000元/年

2000元


18

金城镇状元街5号(原档案局档案办公楼1、2、3层)

550

30000元/年

3000元


19

金城镇禹王街4号住房(原金城市场顶楼会议室)

70

20(略)

200元


20

金城镇状元街5号(原档案局办公楼第三楼1、2、3间)

52.3

3500元/年

500元


三、承租报名(略)

1.承租条件: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且有经营意向的法人或自然人。

2.证件要求: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略)体的,参加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上述证照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3.确认标的:报名人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标的现场考察确认标的,一经报名缴费,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租金起租价。

4.胸牌号码:由出租方工作人员对参与报名人登记编号,并发给报名人胸牌号码;网络报名者,应在缴费后凭银行存款凭证,在出租方工作人员处报到,登记编号并领取胸牌号码。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1.网上公告发布: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9日;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仪陇分网(http://(略)com.cn/yilong/)。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略)3:59时,以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视为报名;

3.现场(略):

时间:(略)午10时-12时;

地点:(略)

4.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略),现场或指定账户缴纳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以竞租保证金凭证视为报名。

账户名:(略)

开户行: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账 号: (略)

5.竞租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0日下午14时,(略)

6.报名、招租地点若有临时变更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及经营权人的确认

1.招租现场,竞租人凭胸牌号码参与经营权的竞租。

2.(略)物实地考察等情况,自行确定竞租价。

3.招租当日,出租方邀请相关部门监督,采取现场暗标竞价方式招租。

4.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或未填报竞租价的视为弃权,经营权资格取消。

5.竞租人按要求内容填写报价后,由出租方工作人员现场公开报告竞租价,其经营权人按以(略):

①竞租价最高者获得标的物经营权

②若出现相同竞价即进入下一轮竞租,下一轮竞租(略),按每轮不低于(略),直至得出最高竞价者获得标的物经营权;

③竞租人取得标的物经营权后自愿放弃或退出经营权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该标的物经营权,由出租方现场征询该标的物其他竞租者,是否愿意以该标的物最高报价接受经营权,如出现两位及以上竞租者时,参照本条款第2点竞租方法执行。否则,该标的物视为流标。

④标的物原承租人(原承租人参与并现场报价有效)不是本次报价最高时,享有一次同本次最高价位竞租人进入后一轮竞租权。

⑤进入后一轮竞租人,必须在前次最高报价的基数上,按每轮不低于10%的递增比例再次暗标竞价,直至得出最高竞价者获得经营权;

⑥原承租(略),竞租价最高者获得标的物经营权;

⑦本款第④⑤项竞租中,竞租人竞租价相同或报价上下幅度差异在5%以内的,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该标的优先经营权。

⑧竞租人因报价高取得标的物经营权,非本款④⑤项原因放弃或退出经营权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原承租人竞租或进入后一轮标的竞租,因报价(略),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该标的经营权,出租方可现场征询该标的其他竞租者,是否接受该报价的经营权,如出现两位及以上竞租者时,参照本条款第②点竞租方法执行。否则,该标的视为流标。

⑨现场未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竞租人,出租方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竞租保证金转抵租金。

6.竞租人竞得经营权后,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视为放弃经营权,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公开招租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略)。

六、租赁期限

本次资产租(略),整体招租的由于前期投入较大(装修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租赁期限可顺延2年。租期由竞租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七、(略)

1.竞租人在足额缴纳标的物当年租金后获得标的经营权。竞租人对所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违法经营(略),其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同时场地装修费及租赁费等损失由经营人自行负责。

2.招租人所出租的标的物是现状招租,竞租人如需安装上户水、电、气时由招租人提供相关证件,资产(略),其费用由竞租人承担。场地装修费及经营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竞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竞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经营权,同时结清自身消费的水、电、气费用及物业管理费,乙方凭到期缴费清单及资产钥匙、水、电(略)

3.出租方同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资产(略),竞租人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10%的履约及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其中履行合同约定保证金为6%),保证金同所租资(略),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全额(略)(不计息)。

4.竞得人在获得经营权后,现场与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略)需在5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略)批准,不得将资产转让、转租或抵押贷款,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资产租赁合同》。

5.招租(略),需要提前收回所租资产,招租方按未使用租期的租金总额作为赔偿竞租人违约责任的上限。

6.其他细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本次招租公告解释权归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仪陇县经开区鸿运大道1号首德大楼319室

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8
招标公告
国有资产经营权招租公告(第三号)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