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区(南、****便利店茶饮业态采购茶饮物料(不含时令水果、鸡蛋、玉米油、白砂糖等物料)采购项目
涉及包号:01
公布日期:2024-04-08
公示内容:
**服务区(南、****便利店茶饮业态采购茶饮物料(不含时令水果、鸡蛋、玉米油、白砂糖等物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服务区(南、****便利店茶饮业态采购茶饮物料(不含时令水果、鸡蛋、玉米油、白砂糖等物料)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4月 8 日9:00至2024年4月 8 日24:00止),具体内容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水吧师(******公司 |
| 投标报价 | 含税人民币197,665.08元,不含税人民币195,708.00元,税率1% | 含税人民币197,129.00元,不含税人民币191,387.38元,税率3% | 含税人民币199,431.00元,不含税人民币193,622.33元,税率3% |
| 评标得分 | 93.48 | 90.80 | 87.01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以下地址,同时发送原件扫描件至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地址:**市**东路726号9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0713、020-****0711;
电子邮箱:****@ebidding.com
日期:2024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