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略)项房产 | ||
ZZCQ(略) |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6号楼3层2门302房产 | ||
N0260FC(略) | ||
正常公告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6号楼3层2门302房产 |
转让底价 (元) | 12,569,492 |
标的资产 所在地区 | 北京市东城区 |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略)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东城(略) | ||
不动产权证号 | 京(2018)东不动产权第(略)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公寓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建筑面积(㎡) | 149.53 | |
使用期限 | 至2063年07月22日止 | 已用年限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 担保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 租赁情况 | 是。出租至20(略),承租方放弃优(略)。 | |
是否涉及 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重要说明 |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深圳市福田(略) | |
国家出资企业(略) | 深圳市福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第一(略)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略)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略)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略)。意向受让方未(略),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略)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略),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略),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略)。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略)(包括物(略))等误差而(略),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略)。 6.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略)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略),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略) (5)受让方(略)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略)。 7.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略)):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8.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9.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略)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略))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略)。 10.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含增值税,标的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11.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略),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略),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2.标的资产带租约转让,交易双方同意,交接之日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13.本公(略),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踏勘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9时至18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略)(北京)。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是否(略)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略)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1:(略)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要求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略)。 |
四、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不超过(略)。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略)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略)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附件 |
五、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略),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略),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