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请对拟建**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片区QS****011、QS****013、QS****014、QS****003、QS****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月9日至5月8日)。
2.公示地点:****门户网站(http://zzgj.****.cn)、**日报、**日报及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cn。
(2)书面意见请邮****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4377,联系人: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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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
关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及城市设计》QS****011等
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政府申请对拟建**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片区QS****011、QS****013、QS****014、QS****003、QS****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五个地块位于**市**区****片区琼州大道东侧,博雅路以南。
二、修改依据及原因:
**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为2023年度**市城市更新计划项目。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市政府批示意见,为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片区QS****011、QS****013、QS****014、QS****003、QS****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主要修改内容:
QS****011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11-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广场公园绿地(1403/1401)。
QS****013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用地性质不变;QS****013-1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QS****003地块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03-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0901/0902),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QS****004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04-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2/0901),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11、QS****013、QS****014、QS****003、QS****004地块规划修改示意
3、《**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QS0312图则(修改前)
4、《**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QS0312图则(修改后)
5、《**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11、QS****013、QS****014、QS****003、QS****004地块分图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月9日至5月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cn;
2、书面意见请邮****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7房****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4377,联系人: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