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智能实验室空气净化仪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采购邀请

****研究院拟采****实验室空气净化仪,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下采购文件内容。

二、参加采购活动须知

参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

参与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投标报价,不得更改。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各参与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究院****实验室空气净化仪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省**市高新**新文路8号。

3.项目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结算方式:根据合同协商付款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政府采购审计中无不良记录;

7.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

五、递交文件的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2.参选单位提供的全套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单位的公章。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相关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及页码。

4.参选单位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自行承担。

5.个别参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参选单位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本院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递交的文件包括:①资格性响应文件;②其他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应按以上类别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文件类别、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7.文件递交人按照采购文件每个项目的要求单独编制相关文件。

七、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至2024年4月16日17:00,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携带储存设备拷贝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9日17时,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文件接收地点:****研究院****办公室(**市高新**百叶路18号****公司办公楼415室)

八、开标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上午10:00,**市高新**百叶路1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如时间和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评审方法

****研究院****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价,能提供满足技术要求设备的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不满足本公告中资格要求的直接淘汰,投标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高新**新文路8号

邮编:611731

联系人:别老师 ,联系电话:028-****377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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