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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区雅石路片区城市排水防涝专项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8900.00元),其中**工程费¥****1000.00元,设计费:¥109800.00元,预备费:¥****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以¥****8900.00元金额为准。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监督机构:**市**区建设****办公室
电话:0735-****226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郴县路117****中心2楼;
联系人:首都;
电 话:151****88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区燕泉北路53号八一小区3栋303;
联 系 人:曾琴、黄春华;
电 话:181****5312
| 文档附件: |
| **市**区雅石路片区城市排水防涝专项治理工程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