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乡生活垃圾过渡期(临时)转运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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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乡生活垃圾过渡期(临时)转运服务需求征求意见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

****的新**城乡生活垃圾过渡期(临时)转运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城乡生活垃圾过渡期(临时)转运服务

预算金额:单价:2.9元/吨/公里,数量:据实结算 )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

2.采购代理编号:HNQFW2024-FW-012

三、拟采购工程说明

品目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服务

新**城乡生活垃圾过渡期(临时)转运服务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论证地点

****(地址:****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论证意见

本项目系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服务供应商需有特殊的专用车辆和专业转运能力。鉴于目前新**内只有一家具有城乡垃****公司―****。据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王银平

****事务所

律师

李菊玲

新****设计院

工程师

杨 彪

新******公司

工程师

七、公示期限:自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1181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李湘、郑玉明

电 话:0739-****806(办)

地址:**省****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3、政府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崀山大道

联系电话:073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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