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061282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8.061282万元,租金每年递增2%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到出租方账户(户名:****集团有限公司,帐号:121********00303274,开户银行:****分行)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房屋用途必须合法合规,房屋内不得开展影响公共环境和周边居民生活的色、气、味、噪声业态及涉及黄、赌、毒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不得开设私人会所,不能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正常工作生活。)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5%,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集团有限公司,帐号:121********00303274,开户银行:****分行)。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打****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户名:****集团有限公司,帐号:121********00303274,开户银行:****分行)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房屋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成交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不保证承租方能够办理出营业执照、消防等相关手续,不保证可以开业,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执照并缴纳费用。房屋维修、消防、水电煤改造、开通等相关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房屋内不得开墙穿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挂牌期间将集中组织意向承租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出租情况以实物为准。 13、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 |
租期 | 五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8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