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杨楼镇裴庄村老花庄大蒜种植加工智能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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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楼镇裴庄村老花庄大蒜种****基地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杨楼镇裴庄村老花庄大蒜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修改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3.2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修改为: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二、对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设备(安装)内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进行细化,具体详见(**裴庄冷库清单最终版)最终设备参数以此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时无需对原清单项目描述进行调整。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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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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