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区、**区、**县、永**29处停车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956个直流电充电桩,包含箱变、车位布置、充电桩安装、线缆敷设、接地保护及相应充电车位的监控、照明等辅助工程。
**区:**路****停车场(小林荫)、****停车场、****政府对面、四号****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四排沟4号停车场共8处停车场,建设249个充电桩。
**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市民大厅北侧沈****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阅海万家A****停车场、****停车场、湖畔嘉苑丽景苑东南角、****停车场共11处停车场,建设405个充电桩。
**区:**区怀****停车场、****服务中心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共5处停车场,建设126个充电桩。
**县:****停车场(悦然居北门)、海亮国际5****停车场、****停车场共3处停车场,建设126个充电桩。
永**:****停车场、阳光100****停车场共2处停车场,建设50个充电桩。
招标范围:一标段:**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包含施工、一、二标段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二标段:**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包含施工、三、四标段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段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8 00 时起至 2024-04-16 23 时,进入**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进入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文化城三区四栋
联系人:张子芸
电 话:0951-****2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路盈华商厦8楼
联系人:郭培林
电 话:180****5999
日期:2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