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小流域(黄井溪及相关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合同包1(**镇小流域(黄井溪及相关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合同包1:
| **** | 10,145,413.00元 | 90.88 |
1、中标结果发布后,我司收到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函,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员会复核后,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水世纪****公司的中标结果无效,一致推荐********一中标候选人。
2、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东二环路889号。
3、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镇小流域(黄井溪及相关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0199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根据《**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通过项目建设将岩前、山边及黄井溪的氨氮、总磷水质指标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
项目稳定运行后,力争将排放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
自合同签订之日150个日历日完工,完工后试运行1个月水质达标,运营期2年。(若因天气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非中标人因素耽误工期的,不计入总工期内,工期顺延) |
项 |
(1)运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两年。 (2)考核断面岩前排涝渠、山边排涝渠及黄井溪的末端出水处。 (3)考核形式:每个月一次 (4)考核标准:岩前排涝渠、坑尾排涝渠、山边排涝渠及黄井溪的末端出水处的氨氮、总磷水质指标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 ①运营半年内6个月检测数据总额平均达到100%的合格率视为检测合格; ②运营半年到一年内6个月检测数据总额平均达到100%的合格率视为检测合格; ③运营一年到一年半内6个月检测数据总额平均达到100%的合格率视为检测合格; ④运营一年半到两年内6个月检测数据总额平均达到100%的合格率视为检测合格。 |
10,145,413.00 |
名称:****
地址:**镇人民路5号
联系方式:059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芗**漳华中路491****广场3幢303-305室
联系方式:0596-****1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美华
电话:0596-****156
****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