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花园路158号,中心点经纬度E106°15′49.23404″,N29°56′23.49045″;
建设内容:在厂区(略)(建筑面积29449.5m2)建设1条龙门酸洗线、2条前处理线、2条电泳线、2条喷粉线和1条喷胶线,对新能源汽车(略),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3943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零部件约208.95万件。其中,前处理规模为185.21(略)(面积约910.53(略)),电泳规模为132.25(略)(面积约636.14万m2/年)、喷粉规模为99.32万件/年(面积约263.77万m2/年)、喷胶规模为47.99万件/年(面积约126万m2/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文本:链接:https://pan.**.com/s/1kVUsxxGHkotsSt7pmrg4Gg
提取码:(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hqP3E3cOm_ypaMfp6Qc3hg
提取码:(略)
五、建设(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七、公众(略)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略)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略)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