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铁砂亭公园防火通道附属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政府采购编号:(略)
发包方(全称):(略)
承包方(全称):(略)(乙方)
甲方的新邵县铁砂亭公园防火通道附属改造工程经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法定程序,乙方已经成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略)目的有关(略),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地点:(略)
1.3承包范围:(略)
1.4承包方式:(略)
1.5 工程质量:(略)
1.6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伍佰玖拾玖圆柒角柒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 三天,甲方向(略)。甲方协助乙方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略),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场地中所滞留的物件等采取保护措施。
2.2 指派 吕雄峰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略)。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乙方拟定施(略),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刘琼锋、证书编号:湘(略)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略)。做好施工现(略),处理好(略)。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的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4.2因乙方未按约(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4因设计(略),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略);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检验与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申请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 15 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略)。甲方承认竣工日期,但不(略)。
第六条 关于工(略)
6.1付款方式: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后全部付清。
6.2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结算方式为:(略)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10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4乙方的收款信(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第七条 关于(略)
7.1本项(略),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2凡由(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项目造成的(略)。
第八条 有关安全(略)
8.1乙方提供的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要求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相关的规范。
8.3由于(略),导致发生安(略),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略),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 1000 元。乙方累计延期超过15天(不含15天)以上,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工程成品,损坏应照价赔偿。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施工道路的设备设施或管线,由此发生的(略),由乙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略),并由责任(略)。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略),在不影响(略),双方可采取(略)。
10.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略)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7)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项目增减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略)。
13.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略)
(略)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略)
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备案(盖章):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