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街道东和社区长江路北侧汕头市抽纱仓库南侧C2地块集体用地招标公告[招租中]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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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投 公 告

**市龙湖区**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的委托,定于(略)5时00分在**街道七楼会议室对权属于东和经联社的长江路北侧**市抽纱仓库南侧C2地块集体用地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资产性质

面积

资产地址

东和(联社)LX(略)

**性资产

1544.8㎡

长江路北侧**市抽纱仓库南侧)

二、投标准入条件:

(一)本次竞标面向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经营证照,合法经营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备合同履约能力的企业。具体招标对象条件详见本公告第十一条条款。

(二)对于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街道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三)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略)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示时间:

(略)至 (略)

五、申请时间:有意竞投者,请于(略)7时30分前(工作日时间)到东和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六、(略):以该建筑物及空地的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出租。

(略)平方米。

八、出租期限:(略)

九、竞标方式及价格: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人民币 贰万 元(¥20000元)起,每次竞标最低加价为每月人民币 伍佰 元(¥500元),采用暗标(书面报价)的竞投方式,出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不含原承租者),以现场抽签确定竞得人(下称中标者);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同价者(含原承租者),在同等条(略)。

十、租金收取方式:签订(略),按中标价一次性收取中标者合同期最后 12 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前 12 个月的租金,以后逐月缴交租金,每月的租金应在当月前10日内缴清。中标者逾期不缴交租金的,应按每(略)(3.78‰)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至乙方缴清租金之日止。中标者逾期不缴交租金超过9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略),并收取(略)(30%)作为违约金列(略)。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中标者违约的其他责任,并无须赔偿中标者损失。

十一、招标对象:本次竞标面向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经营证照,合法经营并(略),参加竞标的企(略):

1. 本次竞标面向**市龙湖区的企业。

2. 企业2023年全年税收达到人民币壹佰万元(¥(略)元)以上。

3. 2024年全年税收要实现正增长。

4. 在**街道注册或者承诺中标后六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街道的企业。

5. 参加竞投企业(略),不得委托或代缴保证金。

6. 竞投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2023年的纳税资料证明、2024年税收增长的承诺书。

7. 参加竞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到现场参与,否则视为放弃竞标。

8. 竞投者者必须了解该用地的用地规划和性质,确认无异议再进行报名参加竞投。

9. 凡与东和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略)

十二、中标者若需利用租赁的土地申办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在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龙湖区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十三、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者须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向 东和 经济联合社缴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拾万 元(¥ (略) 元),并到居委会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多退少补,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逾期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缴交竞标保证金银行账号:(略),户名:**市龙湖区**街道东和经济联合社,开户行:**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厝合分理处。

十四、投标时间及地点:竞标者须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5 时准时到**(略)(**市嵩山路8(略))参加竞投,未按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十五、中标者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竞标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三天内)与 东和 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东和 经联社有权收取中标者所缴竞标保证金的百分之 二十 (20%)即人民币壹拾万元(¥(略)元)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六、水、电申报:用水、用电有关手续申办和费用由中标者自行承担,居委会只提供协助。

十七、中标方在承租期间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手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中标者承担。

十八(略),中标方未经出租方所在社区召开党组织会议、“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意,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所租赁的集体土地,不得在租(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并收取中标者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同时中标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中标者在合同解除后10内需将可移动的生产经营设备等拆除搬走,如逾期,出租方将其视为废弃物处理,中标(略)。

十九、承租期间,若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该地块,则提前终止合同,中标(略),出租方应退还(略),租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时间结算。若政府对该地块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则出租前原已有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若政府没(略)(构)筑物及附属(略),出租方不负(略)。土地补(略),中标者无权享有。

二十、租赁期(略),中标者在该地块上**设或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固定建设或设施按现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中标者不得拆除或破坏。

二十一、中标者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0天内自行搬迁撤离,并办(略),将该租赁地块及建筑物、配套固定设施等移交给出租方管理。

二十二、中标者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按上述规定将租赁土地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等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者负责。

二十三、本招租方案及相关事项按《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中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办理,并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审议及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略)。

二十四、本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 东和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所有。

二十五、看样: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略)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六、**市**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查询网址:http://(略)com/

二十七、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市龙湖区**街道东和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市龙湖区**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4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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