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略)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略) (略)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 **拓州建设有限公司 **省(略) 2,784,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略)
1 (略)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高柱子 豫(略)
三、评审专家名单
冯**(组长)、蒋俊霞、员麦平
四、代理服务(略)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县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人:**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市西工区九都西路与王城大道交汇处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8
中标通知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