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保障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等项目(钢带波纹管)
补遗一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2023年保障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等项目(钢带波纹管)”项目补遗内容告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若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与此金额不一致的,以20000元金额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4.1.1修改为:“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保函部分”袋(如有)、“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经济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装入“投标保函部分”袋,单独封装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3. 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U 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5.经济部分装入“经济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6.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经济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经济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至2024年4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至2024年4月12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4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和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