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芭蕉等8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区芭蕉等8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080.53万元”修改为“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779.69万元”
2.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和内容:(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技施设计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标段:硪公石水闸和芭蕉水闸,招标金额 1614.16万元;第二标段:孢子潭水闸、**节制闸和谭家桥水闸,招标金额1466.37万元(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
修改为“2.4招标范围和内容:(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技施设计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标段:硪公石水闸和芭蕉水闸,招标金额 1474.40万元;第二标段:孢子潭水闸、**节制闸和谭家桥水闸,招标金额1305.29万元(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614.16万元;第二标段:1466.37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3.2.6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474.40万元;第二标段:1305.29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4. 工程量清单上限价已重新调整,请投标人重新下载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
5.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电话:0737-****589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十洲路15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138****16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道梓山环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 话:073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