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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卫健委关于疾控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第一季度,县疾控中心对**县居民水龙头水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现将监测指标及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农村地区设置监测点位5个,在县城(略),共采集用户水龙头水样15份,全部水样由**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按照《(略))进行检验,共计检测常规指标29项。
检测结果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略)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本次水样检测结果分析,2024年第一季度采集监测水样15份,合格水样15份,合格率100%。
附:**县饮用水(略)(20(略)).doc
**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