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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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变更公告内容:

太行山(**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行山(**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市信都区浆水镇前南峪村、寨上村、浆水村、宋家峪村、下店村。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70亩,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浆水村和宋家峪村主要建设抗大文化园项目;前南峪村抗大陈列馆提升一期项目;寨上村建设抗大房东民宿群、沉浸式研学体验片区、生态停车区;前南峪村建设抗**心湖景观群;浆水村和下店村建设沿河景观带一期;景观绿化、亮化和自然环境改造提升;配套建设交通、电力、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2.1.3计划工期:10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6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7 00:00 至 2024-04-11 23:59 (**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信都区 地址: **省**市**区翟营北大街10号上东公寓23楼2315A
邮编:

054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郭红超

联系人: 郭敬瑶
电话:

132****4555

电话: 0311-****1908
传真:

/

传真: 0311-****190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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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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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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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一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

2、原公告内容: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更正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原公告内容: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0:00 至 2024 年 04 月11 日 23:59(**时间)。

更正为: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0:00 至 2024 年 04 月12 日 23:59(**时间)。


注: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相关信息后果自负。本变更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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