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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改审批〔2024〕49号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四中〔20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学校教学硬件设施方面的短板,经研究,原则同意**四中**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中**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区白马南路101号**四中校内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体艺馆及田径场,总建筑面积22211.1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1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100.53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749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50.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28.2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00.00万元),预备费818.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