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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文淙南路133号出租
项目编号:****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无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徐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9786 |
| 联系地址 |
****园区**学林街280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3400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由于租期不满一年,出租方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最终价格。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 |
出租用途 |
非餐饮(承租方不得不得经营餐饮及相关行业,不得自制食品,****学院禁止经营的产品,如棉被、热得快、盘式蚊香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的总租金的一半。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为2元/㎡/月,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每季度结算一次,承租方在接到收费通知单后一周内向出租方支付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分割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 8、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9、经营业态:每个标的只能经营一种业态,承租方竟得后按申报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经营业态。 10、出租方将视出租情况研****商铺****商铺的业态,进行下一步招租工作。本次标的中的经营项目,与出租****商铺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11、预约看房、咨询电话:0571-****9786 12、本次挂牌价及成交价为整年价格,由于租期不满一年,在与出租房签订合约时,出租方会根据整年价格,换算成每日价格后,按照实际天数算成本期合约的最终价格。 |
| 租期 |
至2024年12月31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报名时需递交出租方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1:3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业态定位、运营方案、营销模式、使用品牌等,如加盟需取得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承租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业态确认函》。)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返还方式:使用“余额支付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使用“扫码支付(数字人民币)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返还至付款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8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8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1-****7457 |
| 手机 |
158****684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浦****公司50%股权及对浦****公司享有的50%债权
**市**路138号资产
浙K8880K本田思域牌旧机动车转让
****集团****公司3240股股份(0.0015%股权)
**县大****商铺租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