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设计服务类ICT框架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2023年4月1日发布的“2024年****设计服务类ICT框架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中:“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2.1投标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证书之一:标书代写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2投标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证书之一:标书代写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证书之一:标书代写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原招标公告中:“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8日19时30分(**时间,下同)”。现变更为:“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19时30分(**时间,下同)”。
三、原招标公告“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0时30分】”。现变更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评审标准 企业资质
考察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
1. 电子通信与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具备电子通信与广电(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得3分;
2. 具备电子通信与广电(有线通信专业)乙级1.5分。
注: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评审标准 企业资质
考察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
1. 电子通信与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具备电子通信与广电(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得3分;
2. 具备电子通信与广电(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乙级1.5分。
注: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此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此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