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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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挂M(2024)1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2024-01-12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M〔2024〕1号

****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4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及其附件收悉。受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编制的《**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戴南镇,拆旧复垦新增农用地1.192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位于垛田街道,建新用地总规模为1.18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185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1846公顷(含耕地1.1147公顷)、未利用地0.0008公顷。本次批准建设用地1.1854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同意你市土地征收请示,将1.185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其中征收集体农用地1.1846公顷、征收集体未利用地0.0008公顷。

三、你市要负责落实复垦新增农用地和耕地后期管护单位或个人,****政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同时,切实做好建新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你市要督促垛田街道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你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办发〔2020〕39号和苏自然资函〔2022〕782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实施和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确保建新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六、你市在本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备案工作。

****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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