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徐州-铜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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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略)/(略) 文号: 苏政地C(2023)101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略)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略)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铜山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C〔2023〕10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山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铜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铜)地呈字〔2023〕第36号铜山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略)(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铜山区柳泉镇涝泉村、辛家村、西马村29.238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7.6069公顷)和8.976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柳泉镇涝泉村0.1983公顷集(略)。

以上共计批准建(略).413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9.2384公顷、未利用地8.976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38.4135公顷。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略),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作用。

三、你区(略),依法做好征(略),按照《(略),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略)

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等),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出具(略))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地块调查报告评审后确定为污染地块的,污染地块未经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未达相应规(略),不得进入用地程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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