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地B〔(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2024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略)。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区东北塘街道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7.4576公顷征收为国有。
二、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略),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要求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