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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洪)地挂呈字[2023]第003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略)。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5.128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公顷,合计15.1565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略)。
二、你市(略),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略),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