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宿迁-泗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略) 文号: 苏政挂N(2024)3号 发布机构: **省自然**厅
生成日期: 2024-03-22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略)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略)实施方案

苏政挂N〔20(略)

**省人(略)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

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泗政〔2024〕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略)、《**省自然**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略)相关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略)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爱园镇、穿城镇、**街道、三庄镇、李口镇、裴圩镇、庄圩乡。其中拆旧区复垦(略).5341公顷(含耕地5.5278公顷);建(略).3570公顷,其中(略).3570公顷(占用(略).3570公顷,含耕地4.7104公顷)。

二、同意**(略).357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县要强化建新区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略)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略),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略),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你县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须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七、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略)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