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21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宿迁-泗洪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略) 文号: 苏政挂N(2023)70号 发布机构: **省自然**厅
生成日期: 2024-01-05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2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N〔(略)

**省人民(略)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

112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2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洪政发〔202(略))收悉。根据《省政(略)(苏政发〔2020〕40号)(略)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略)目区涉及临淮镇、孙园镇、石集乡、瑶沟乡、半城镇、重岗街道。拆旧区复(略).8798公顷(含耕地15.8798公顷);建新区总规模16.375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略).7573公顷(占用农用地15.7573公顷,含耕地14.1057公顷)。

二、你县要强化(略),落实建设占用(略),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略)。

三、(略)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略),依法保障群众(略)。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略)完成备案工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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