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芦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青冈县芦河镇民权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县芦河镇**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计划编号: (略)

计划名称: (略)

服务周期: (略)

报价方式: (略)

评选方式: (略)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略)

服务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略)

座机电话: (略)

报名开始时间: (略)

报名结束时间: (略)

发布时间: (略)

采购编号: HLJGCYB(略)

采购单位: (略)

供应商数量: (略)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略)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略)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现场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资料员除外),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资格审查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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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招标公告
青冈县芦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青冈县芦河镇民权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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