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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CT及磁共振系统移机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17:10 |
| 预算金额 | ¥19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康振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836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富电路3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主任/0543-****6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C座13楼12A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康振卿/0531-****8367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CT及磁共振系统移机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CT及磁共振系统移机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满足新院区运行,将CT及磁共振系统整体移机至新院区指定机房安装,设备均由GE公司研发和生产,其核心配件均由GE公司独家设计,其他公司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替代零配件。另拆机、搬迁、再安装等工作均需由原厂培训并授权的工程师才能完成,为保障移机顺利实施,只能向原生****公司)购买移机服务,****是原厂授权的区域唯一代理。
鉴于本次采购的移机服务须使用原厂工程师及原厂配件,除设****公司外,其他单位均不具备提供以上的服务能力,****医院科室的正常运转,并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泰北路567****广场11号楼3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富电路339号
联系方式:宋主任/0543-****66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C座13楼12A09室
联系方式:康振卿/0531-****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