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天津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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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0 09:30:00,更正为:2024-04-29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10 09:30:00,更正为:2024-04-29 09:3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货款结算“6.3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交付并经甲丙两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交付并经甲丙两方验收合格满1年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丙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现变更为第七条货款结算“7.3付款比例: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7.3.1合同签订后,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总投资款捌佰万元的50%,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该期应付-丙方已付)的50%;7.3.2项目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捌佰万元的4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该期应付-丙方已付)的45%;7.3.3项目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满1年后,甲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丙方提供等额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第一会议室,现更正为**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21楼第七会议室。标书代写

由于篇幅限制,其余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镇羌州路

联系方式:091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二路2号**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02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锐 雷鹏

电话:029-****7916

****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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