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0 09:30:00,更正为:2024-04-29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10 09:30:00,更正为:2024-04-29 09:3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货款结算“6.3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交付并经甲丙两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交付并经甲丙两方验收合格满1年后30天内丙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丙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现变更为第七条货款结算“7.3付款比例: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7.3.1合同签订后,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总投资款捌佰万元的50%,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该期应付-丙方已付)的50%;7.3.2项目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捌佰万元的4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该期应付-丙方已付)的45%;7.3.3项目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满1年后,甲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丙方提供等额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第一会议室,现更正为**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21楼第七会议室。标书代写
由于篇幅限制,其余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县**镇羌州路
联系方式:091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二路2号**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02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锐 雷鹏
电话:029-****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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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