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肥城市石横镇石横大街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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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市石横镇石横大街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由**市﹒**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石横镇石横大街。

2.工程规模:包含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FC-GC-****0408-02

**市石横镇石横大街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或园林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credi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领取地点: 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电子化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一)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答疑/变更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相关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cn:8081/fwzn/003005/****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71.77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石横镇

联系人:韩科长 电话:0538-****1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002号恒丰大厦4楼410室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8-****677

八、异议与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8-****677

地址:**市**路002号恒丰大厦4楼410室

8.4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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