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42号)相关要求,****(简称“**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环境局**分局初审符合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2024年3月29日,****生态环境厅****监测站、****运输局、州****受理中心等单****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事项,现予公示。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设施位于**市下关镇****处理场以西,于2014年8月首次****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5年8月,获批到期换证延续;2018年9月,因项目技改重新申领换证,许可证书编号Y****010001,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
疗废物HW01(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900-001-01),核准经营规模为4320吨/年,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获批到期换证延续,有效期为2年;2021年12月,因公司法人变更,获批许可证换发,证书编号Y****010001,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核准经营规模为4320吨/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获批到期换证延续,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21日,****生态环境厅以(云环审〔2022〕-16号)文件批复同意《**医疗废弃物处置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该项目**热解焚烧处理系统、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各1套,热解焚烧处理系统每年运行330天,处理规模为15吨/日,年处理规模为4950吨;微波处理消毒系统作为热解焚烧处理系统停炉、检修等情况下的备用系统,处理规模为10吨/日,每年运行不超过35天,年处理规模为350吨。项目建成后,两套系统分别运行,互相补充,总计年处理5300吨医疗废物。该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2024年3月进入设备试车阶段。2023年10月19日,**公司重新修订并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32901-2023-039-L);2023年10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276932C001C,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3日。
**公司持证运行期间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物,自行申办医疗废物运输资质进行运输,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环境处罚。本次拟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事项。
二、经营范围
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5300吨/年(其中:热解焚烧处理系统4950吨/年、微波处理消毒系统350吨/年);有效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三、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有不同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
联系电话:0872-****716、0872-****718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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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