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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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一揽子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略)
((略)一揽子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一揽子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01包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1由“2023年第三季度,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在150%(含150%)以上得8分;核心偿付能力在100%-150%(含100%)得5分,偿付能力在100%以下得3分。注:投标人(略)(保监局)报备的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变更为“2023年第四季度,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在150%(含150%)以上得8分;核心偿付能力在100%-150%(含100%)得5分,偿付能力在100%以下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向银保监会(保监局)报备的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01包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2由“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略),得8分;130%≤综合偿付能力<150%的,得5分;11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0%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向银保监会(保监局)报备的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变更为“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200%的,得8分;1(略),得5分;1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向银保监会(保监局)报备的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略)(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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