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生态护林员队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根据《****财政厅省乡村**局的通知》(黔林湿函〔2023〕94号规定,2024年**县生态护林员指标人数为1200人,其中:中央指标650人、省级专项资**排250人、县统筹列支安排(2017年批次)300人。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实际,特编制本方案。现将**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项目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0号)、《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82号)、《****林业局
二、实施范围
全县12个镇、3****办事处、121****社区)。
三、选聘人数
选聘生态护林员人数1200人,其中:抄乐59人;**100人;**141人;黄家坝78人;**40人;茅坪62人;湄江46人;石莲131人;****;西河107人;洗马65人;新南101人;**98人;**77人;鱼泉55人(详见下表)。
四、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与发放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82号) 、《****林业局
(一)补助标准
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10000元/年,每月按800元兑现,全年共计9600元,剩余400元年底作为年度管护绩效发放。
(二)发放方式
通过**省****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发放到生态护林员个人账户上。
六、公示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3日。
七、政策咨询
群众若对生态护林员工作有咨询的,****办公室电话:0851-****1564。
附件1.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乡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聘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3.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