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改扩建项目 | ****开发区开发大路12甲4号 | **** | **铭鑫****公司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厂房进行,占地面积8305m2,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工艺的基础上,新增焊接、冲压和零部件生产工艺,最终组装成产品车桥,车桥的总体产能不变,仍为50万套;由于生产车间需供热面积较大,市政供热不能满足车间温度要求,新增4台电磁锅炉用于车间供暖;****处理站用于处理车零部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劳动定员157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本次改扩建后,利用公司现有员工进行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 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设备零部件清****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同****处理厂;新增4台电磁锅炉用于冬季车间供暖,办公楼供暖由市政提供。 | / | /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机加工序切削液产生的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和硫化氢。 本项目焊接采用焊接机器人及人工焊接方式,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机械加工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机加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零部件清洗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设备零部件清****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入水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包括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机加噪声,产噪设备全部位于全封闭标准化厂房内部,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并通过厂房墙体进行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金属屑、边角料、废焊渣、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渣、废切削液、废油、污泥、废活性炭。 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区西北侧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北侧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