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 3、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略) 4、信誉要求:(略)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